
《今日朝陽網》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工作人員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第二條 對關注本網的受眾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其了解《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第三條 全面加強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反《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的內容出現。 第四條 對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必須一律禁止傳播: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統一的; 3、危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在禁止傳播的基礎上,及時保存有關記錄,并立即向通信管理局和公安機關報告。 第五條 對本網站自辦欄目、留言板及時進行實時檢查,發現屬于本辦法第四條所列內容之一的,立即刪除,保存有關記錄,并立即向網管辦、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 接受并配合網管辦、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相關部門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和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